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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药害的对策与建议


来源:农资1号网      分类:病虫害防治      时间:2012年2月11日      阅读次数:

加强监管与宣传,减少药害案件的发生随着“2008农药登记管理年”的启动,农药名称与农药标签进一步规范,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药行为、规范农药市场,为农药安全合理使用奠定了坚实基础。质量合格的农药产品和规范的农药标签为减少农药药害的发生提供了可靠的基础保障。成立专业鉴定机构,科学公正鉴定药害为减少农业损失、保护农民合法权利,营造和谐社会氛围,建议有关部门尽快组织成立由植保、农药、法律法规等方面专家组成的“农药药害专家鉴定委员会”,进一步规范农药药害鉴定程序、内容和标准,依法对外出具科学、公正、公开的农药药害鉴定报告(数据),为各级有关部门提供公正、科学的执法依据。积极调解,依法查处由于农药药害鉴定技术水平和检验成本的限制、农药管理法律法规不健全,农药案件诉讼成本高的原因,或者药害受害方也可能是药害事件的责任方的原因。对非重大药害事件的处理,鉴定人员在确认药害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前提下,应本着营造”和谐社会”的原则,在自愿调解与依法查处违规农药的基础上,依据事实科学、公平、公正地协调解决,最大限度减少药害造成的损失,维护农民的合法利益。当事人不愿进行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或者重大农药药害事件,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药害鉴定报告,告知其相关规定、可诉至法院或相关主管部门解决。文章来源与农资电子画册网农资网www.2888.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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