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性能:
本品为两种有机磷类按适宜的比例配剂的混剂。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适用于水稻防治稻水象甲、二化螟。宜在虫害发生早期用药。
注意事项:
1、本产品在水稻上使用间隔期为15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2、本产品由两种有机磷农药混配而成,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交替使用。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高粱、甜菜、黄瓜、菜豆、玉米对本品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到上述作物上。
5、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及时清洗喷雾器械并妥善处理残液,及时洗手和洗脸。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厂家支持:
1、保证经销商巨大的利润空间。
2、不敢想象的奖励政策(面议)。
3、提供产品市场运作所需的完整合法有效的手续。
4、提供柜台上所要的三折页、粘贴画和产品详细介绍的小册子。
5、强大的宣传支持,保证顾客源源不尽。
6、严格的区域市场保护政策,杜绝串货。
7、销售支援部全程售后跟踪,解除经销商的后顾之忧。
8、免费给经销商培训,创造崭新的服务模式,使客户逐渐增加。
代理条件:
1、有一定的营销网络和市场。
2、有一定的经济基础,保证市场良性运作。
3、对我们的产品有信心、讲诚信、重信誉、不串货的经销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