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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溶肥市场亟需完整的行业标准及检管体系


来源:农资1号网      分类:肥料价格      时间:2016年1月5日      阅读次数:

受国际环境和国内环境综合影响,在刚刚过去的2015年,国内传统肥料销量普遍下降,部分企业转型生产售价高、质量好、颇受农户欢迎的水溶性肥料。

水溶肥不同于传统的肥料,属于技术高附加型产品,肥料利用率高,施肥效果好,综合性价比高,非常适合经济型作物及大型农场施用。个别企业为了攫取利益,并不在生产工艺和技术上投入资金,而是采用低端方式加工所谓的水溶肥,再通过各种渠道打开市场,大搞虚假宣传,误导农户。

目前,国内水溶肥市场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假冒水溶肥充斥市场。部分生产商打着水溶肥的旗号,通过简单工艺处理,生产出有一定水溶性的肥料,采用精美包装,伪装进口水溶肥出售。

二是部分传统肥料企业,在原有生产工艺上稍做改动,就打着水溶肥的幌子大肆宣传,欺骗消费者。

三是有的企业用技术服务填补产品在肥料效力上的不足,而不是加快技术开发和工艺升级。

究其原因,没有完整的行业标准和严格的监管体系,是水溶肥行业混乱的根本。

笔者跟随全国知名农资打假专家实地调查,发现市场存在的乱象主要有二种。

乱象一: 以肥代药

不少以肥代药产品,正面标注“拉长膨大素”“块茎膨大素”“三七绿叶块茎膨大素”等,却引用含大量元素水溶肥、微量元素水溶肥的标准。

乱象二:一证多品

无肥料登记证、无产品标准的化肥,却打着“中国肥料第一品牌”的名号。“以色列钾宝”“美国钾宝”“挪威钾宝”,其包装大同小异,用的竟是同一个肥料登记证。此外,还有能治疗根部线虫的“挪威鱼蛋白”、没有标注钾含量的“珊瑚钾”等。

对此,有关专家指出,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植物生长调节剂属于农药管理登记范围。即生产企业必须取得农业部颁发的农药登记证,并获得生产许可才能进行生产销售。

以上这些标称“拉长膨大素”之类的水溶肥料,均没有取得农药登记证,却擅自在水溶肥料产品标签上标注具有植物生长调节剂等农药功效,夸大宣传产品功能。另外,国家没有“氨基酸生态肥”的命名规定和产品标准,属于擅自乱取肥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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