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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文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


来源:农资1号网      分类:农资行情      时间:2012年2月25日      阅读次数:

国务院办公厅2006年5月19日发出《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的意见》(国办发〔2006〕40号)。要求各级种子部门必须在2007年6月底前,实现政企分开,政事分开,人、财、物彻底分开。农业部办公厅于6月8日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意见》的通知,要求各省(区)农业部门“认真学习,领会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方案;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加强领导,扎实推进”。《意见》目标明确,有的放矢。种子法明确规定,种子的行政管理与生产经营在机构、人员和财务上应当分开,就是说要做到政企、政事、企事分开,但6年过去了,从上至下一直未能认真贯彻和顺利实施。一是农业部门缺少一个能代表统一意志并能统一指导全国种子产业发展、制定法规、政策调研、宏观调控的权威机构,不能形成拳头和发表权威话语,以事业名义(或二、三级机构)保留了十几个处室,限定职责范围,各管自己业务,遇到关乎中国种业发展全局性、方向性、决策性的大事,谁也不敢管,谁也不愿管,谁也不能管,谁也管不了。在中国种业市场化进程中应该发挥重要“领军”作用的中国种子协会,长期以来没有进入角色,行业服务职能严重缺失。从源头上该放下的权力没有下放,该加强的部门没有充实,该转型的机构没有转型,这就使中国种业市场化进程负重前行。二是各级种子管理机构强化了从上到下条条块块的管理职能,有的地方明分暗合,有的地方形分神合,有的地方分分合合,基本上保持着计划经济时期条块分割、行业垄断的管理框架。文章来源与农资电子画册网农资网www.2888.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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