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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委扎实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工作


来源:农资1号网      分类:农资行情      时间:2014年3月27日      阅读次数:

2013年,上海市农委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开展执法培训,着力提升保障水平,稳步推进两法衔接,农业行政执法体系不断完善,综合执法优势进一步显现,执法成效更加突出。以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资打假、打击非法捕捞为重点,先后开展了“3•15农资打假”、“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督查”、“平安农机创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专项执法工作。共查处农业行政处罚案件4281件,罚没款总额440万元。全年未发生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近期,市农委召开了2014年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推进会,对做好2014年农业执法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深入推进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要继续按照《关于推进本市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沪农委〔2013〕72号)的要求,进一步理顺执法职能,强化执法培训,完善管理制度,加强条件建设,不断把规范化建设推向深入,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二是正确处理市与区县执法关系,保障农业执法高效运行。要正确处理好市区两级执法机构的关系,在属地管辖、分工负责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加强市级执法机构对区县的业务指导和服务,专项执法要突出重点内容、重点地区、重点时间、重点对象,逐步减少对区县执法大队的检查评比和考核,赋予区县综合执法机构在考评管理上的自主权,同时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减少会议数量,开短会。三是加强与公安、工商、食药监等部门的协调联动,确保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要坚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完善监管制度,强化监管手段,形成覆盖从田间到餐桌全过程的监管制度。加强与工商、食药监、公安、司法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实现上下左右有效衔接。加快推进区县“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完善配置,落实专人,建立信息共享平台运行部门和岗位的工作责任制度,畅通信息共享机制,推动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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