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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章良:完善土地流转机制 为农机创造用武之地


来源:农资1号网      分类:农资行情      时间:2014年5月8日      阅读次数:

全国政协常委,中国科协副主席、书记处书记陈章良表示,农业机械化的实现需要土地规模化,但土地流转过程中,如果不制定相关的法律,不明确土地的农业用途,怕是好政策在执行中都会走样。

记者:陈委员,您在广西任职期间,非常关注甘蔗机械化的发展,广西甘蔗产业也得到了长足的进步。您到科协工作之后,是否还继续关注甘蔗机械化的发展?

陈章良:当然,我一直关注甘蔗机械化的发展。没有机械化,我们的甘蔗产业就根本没有竞争力。除了甘蔗收获机,还有棉花采摘机也是类似的情况。这两种机械都是关乎整个产业命运的,因此是我长期关注的焦点。

记者:今年您的提案有没有涉及农业机械化方面的内容?

陈章良:在我今年的提案中没有直接涉及农业机械的内容,与此相关的是我《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机制的提案》。土地规模化之后,像大型拖拉机、大型联合收割机之类的农业机械才能上去;土地形不成规模,大型机械就没有用武之地。所以没有规模化肯定是不行的。

记者:土地流转是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深入发展的新事物,现有的机制如何适应?

陈章良:在土地流转实践过程中出现了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如何实现农村土地合理流转,与城镇化进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相适应,与农业科技进步和生产手段改进程度相适应,与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提高相适应,是我们当前面临的一项长期而重要的任务。

记者:您给出了怎样的解决之道?

陈章良:我建议有关部门应尽快制定出台关于农村土地流转的相关法律、法规,包括土地流转申报、审批、登记,流转合同签证、纠纷调解和仲裁等一系列具备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把农村土地流转纳入法制化轨道,以法律的形式对农村土地流转加以规范,使土地流转有序进行,从而达到集约利用、规模经营的目的。在土地流转过程中,要明确土地的农业用途。流转后的土地,必须用于农业生产,严禁挪作它用,防止农村土地非农化,坚守我国18亿亩耕地红线,保障我国粮食安全。

目前,我国广大农民仍然把土地作为安身立命的基本生活保障,作为获取收入的主要来源。因此,在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业市场化程度的同时,要建立多层次的农村保障体系,防止农民成为无土地、无工作、无社保的“三无”人员。要健全社会保障制度,为土地转出的农民解决后顾之忧。同时,在城镇化进程中,要加强城市管理,建立福利体系,提高农村剩余劳动力科学文化素质,拓宽其就业渠道,提高其收入水平。要防止农民成为城市贫困人口,出现城市贫民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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