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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农民专业合作社劣质化倾向


来源:农资1号网      分类:农资行情      时间:2013年4月11日      阅读次数: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壮大,在提升农民组织化程度、增强农产品竞争力和有效破解“三农”问题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作为一种新型互助性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逐渐暴露出了劣质化倾向,必须引起足够重视,并采取相应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

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劣质化倾向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办社目的不明确,很多是为争取国家项目资金或申请贷款方便,因此出现了许多有名无实的“空壳社”。二是管理体系不健全,合作社是在农民自愿前提下组建的,多采用松散型的自我管理,缺乏先进管理模式和日常监管体系。三是政策扶持不到位,一些合作社需要扩大规模,受资金、土地等方面制约,很难做大做强。四是作用发挥不明显,社员缺乏市场和品牌意识,虽然组团发展的模式已经形成,但没有走出单打独斗的传统经营模式,辐射带动能力不明显。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群众收入的重要途径,必须坚持在发展中破解合作社面临的瓶颈,努力营造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一方面是强化宣传引导。要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宣传力度,让群众弄清楚为什么建社、如何去管社、怎么样强社,靠扎实有效的宣传引导,解开群众心结,消除农户疑惑,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又好又快发展打牢群众基础。另一方面是理顺管理体制。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相关要求,各级农业部门是这项工作的组织者和实施者,而这些部门在同级单位中很难发挥

协调各方的作用。因此,需要打破自上而下的条块分割、各自为战的局面,建立科学高效的管理机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确保遇事有人管、问题能解决。第三是加大扶持力度。政府要把这项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出台相关扶持政策,特别是在登记注册、信息提供等方面提升服务实效性;银企部门要加强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合作,最大限度简化贷款手续,在资金筹措等方面给合作社排忧解难,涉农企业也要选择有实力的合作社,采用不同形式合作共赢,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注入生机活力。最后还要注重作用发挥。合作社本身要明确定位,在发展壮大上求突破,在辐射带动上求提升,真正发挥合作社的示范引导功能,带动更多农户发家致富,引领农村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http://www.2888.tv/news/2209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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