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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境外登记制度日趋严格


来源:农资1号网      分类:农资行情      时间:2015年1月17日      阅读次数:

关键词:农药

随着科技手段的快速发展和环保意识的提高,部分国家、地区对农药登记提出了越来越严格的要求,这成为我国农药出口的重要挑战。记者采访了解到,东盟、澳大利亚、非洲、巴西等农药市场的登记政策都发生了一系列变化。

东盟国家拥有统一的农药管理体系,比如各国农药管理主管部门的联席会议、区内相对统一的数据资料要求、对于农药最高残留限量各国统一的管理标准和数据库。但是,由于地区发展不平衡,导致农药登记管理存在差异。比如泰国,只有当地注册公司才能够持有登记,同时泰国本地的制剂工厂的登记审核要简单很多,产品必须以制剂形式登记,而后才能申请原药进口登记,且目前贸易类公司无法持有原药进口许可,正式完成登记所需要的时间一般为2.5年,登记的有效期一般为6年。越南的制剂登记田间药效实验报告要求必须报告必须在越南当地进行,要求北方和南方各做两地两季,而且必须是一年中同一季节,总的登记完成时间需要两年,该国从2013年10月暂停新农药的登记,预计2015年解冻后要求会有所提高。根据最新规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在马来西亚进行农药登记需要提交国内农药登记证明文件。

在澳大利亚,只有获得许可的原药,才能进行制剂登记,否则必须先登记原药。根据目前新的登记政策,企业仅有一次提交登记类别的机会,类别不可修改。认定登记产品的等同性需要已有登记持有人授权。

在巴西、阿根廷和中美洲各国均采用fao等同性登记体系。其中,登记批准缓慢是当前巴西农药登记面临的主要问题,据悉,截至2014年9月份,有1108个制剂和588个原药登记申请在巴西卫生监督局排队。巴西拟对农药登记制度进行改革,规定审批时限为180天,最多可以延长360天。

在非洲地区,南非农业对农药和化肥的使用需求远远超过了非洲其他国家,其产量是其他国家的2倍多。然而南非的单产能力仍低于当前全球的平均产量标准,非洲地区农药产品的营销和海外市场拓展需要技术服务的密切配合,从而提高他们的产量,满足食品需求和提高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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