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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陇川开展农资经营强化培训工作


来源:农资1号网      分类:农资行情      时间:2015年11月27日      阅读次数:

为加强农资企业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促进农药经营规范管理,维护人民生命健康安全,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保证农业安全生产。近日,由县农业局组织开展农资经营企业安全知识培训。县农业局副局长屈再富、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植保站、农产品质量管理股、种子管理站、农药经营户等负责人参加培训。

会上,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副队长段建荣带领学习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1745号公告,对百草枯农药安全生产和使用,对百草枯农药采取限制性管理措施;《农药管理条例》、《种子法》、《肥料办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规,并要求各相关农药经营企业认真遵照执行,依法依规,安全经营,确保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确保百草枯等农药安全经营和安全指导农户的使用。随后,县农业局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於双荣、植保站副站长高锐、农产品质量管理股股长李艳斌、种子管理站站长张光为等有关专家进行了农资安全生产经营法律法规和知识讲解;接着,农药经营企业代表发表意见建议,希望县农业局继续加强对农资经营企业的培训和指导工作;最后,县农业局副局长屈再富提出四点要求:一是除加强农药经营企业自身所涉及的农业法律法规学习和掌握,还应该重点掌握了解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农药安全知识、科学合理使用农药、陇川县主要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等相关知识,同时要加强对下属经营网点安全生产和经营的业务知识培训指导,在经营过程中不要出现假劣伪冒的种子、农药、化肥,造成农作物的减产,乃至绝收,从而使农户经济收入受到损失,经营过程中不能出现违禁高毒农药,五种高毒农药。二是农资经营者要进一步提高自身的守法经营意识、安全经营意识,法律法规禁止的就不能贪图蝇头小利而以身试法去做坑农、害农的事情。三是农资经营企业要模范遵守国家涉农法律法规,要做值得农户尊敬和信赖的经营者,在今后的农业生产中为农户发挥更好的指导和服务作用。四是农业局行政执法大队要继续加强市场检查,开展种子、植保、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联合执法,坚决查处那些不遵守法规,扰乱农资市场经营秩序的违法经营者,给予严厉打击,绝不姑息。

此次培训会,确保了陇川县农业生产安全工作顺利进行,对农资企业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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