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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马铃薯加工产业发展的八


来源:农资1号网      分类:农资行情      时间:2011年11月21日      阅读次数:

影响马铃薯加工产业发展的八大因素 2011年07月07日10:15 农博网--中华合作时报共有条评论目前,我国马铃薯淀粉、全粉、系列变性淀粉等工业产品,已形成仅次于欧盟的产业优势,年产量达100多万吨,为食品、制药、化工、发酵等几十种工业提供优质、环保原辅料;薯条、薯片、保鲜制品以及以淀粉、全粉为原料生产的各种方便食品、休闲食品也方兴未艾。随着我国加入wto,在国际化和市场化的双重作用下,我国传统农业产业结构必须进行战略性调整。而马铃薯由于其地域性、鲜活性等条件制约,在亚太地区尚无对手能与我国竞争。马铃薯产业将成为中国为数不多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农业产业和朝阳产业。影响产业发展的八大因素因素之一:缺乏产业政策、标准及监管马铃薯加工产业过度、盲目发展、小规模、低水平重复建设严重、不正当竞争加剧。以淀粉为例,近年来,宁夏、甘肃、黑龙江、河北等省区,以民办投资为主的小型加工企业、作坊遍地开花,各省区均有上千家。小型企业设备简陋,工艺落后,出成率低,质量低下,掺假严重,环境污染、资源浪费严重。因素之二:政策难落实近年来,党和国家已经认识到发展农产品加工、农业产业化是关系“三农”、关系国民经济稳定发展的重要地位,但目前在很多方面还缺乏明确具体、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如国家发改委、农业部已明确认定马铃薯为粮食作物,而且是保障粮食安全的重点作物,鼓励扩大种植。目前,对其它粮食作物已普遍实行的“良种补贴”、“农业补贴”等惠农政策却还没有惠及到马铃薯。因素之三:效率低、质量差 缺乏竞争力在欧美,用于工业加工的马铃薯有着严格的要求:用于淀粉加工的淀粉含量在18%-23%之间,早、中、晚熟分别供应;用于全粉及薯条、薯片加工的,要求还原糖含量低、淀粉含量适中、纤维含量高,并且薯形好、芽眼浅。所有加工薯还必须使用脱毒种薯,不带病虫害,并且耕作技术、田间管理先进,基本普及机械化、自动化。这些条件我国目前还无法企及。因素之四:增值率低 产业链条短在欧、美、日等发达国家直接以马铃薯为原料加工的各类食品有300多种,制成淀粉、各种类型的变性淀粉及淀粉深加工产品更达上千种。发达国家开发生产的各种高技术、高附加值的深加工产品比原淀粉、简单制成品等增值几十倍、上百倍,如胶粘剂、代血浆、高效吸水保水剂、高能量功能食品、生物降解材料、各种糖类、发酵类制品等等。而我国在马铃薯加工品种、加工率和高技术产品领域,和发达国家比均存在较大差距。因素之五:重视不够 政策不力 科研不强由于马铃薯具有重要的经济价值,而且是关系粮食安全的重要作物,在发达国家基本上是列在第二、三位的重要农作物。而我国多年以来一直将其作为蔬菜作物和小作物,重视程度不高,生产投入很少,科研投入不足。而发展以马铃薯为原料的加工产业,国家资金的投入更是极为稀少,因而造成国内马铃薯种植业和加工产业基础薄弱。现有的工业加工产品还局限在淀粉、全粉、粉类制品等低技术含量、低附加值的层面上,高科技、深加工的产品极少。而专业的科研院所、院校均没有相关的研究专业和科研课题,如马铃薯产业化、淀粉深加工、薯类食品开发等。因素之六:产业化基地建设薄弱近年来,我国马铃薯加工产业发展很快,各主产区均有不同规模的加工企业,工艺、设备、技术基本成熟。但各企业开工率及加工能力普遍不足;马铃薯种植业水平很低,以小农经济为主,种植分散,很少集中连片的规模化种植;非机械化种植,生产效率低;种植方式落后,品种落后,产量严重偏低;交通运输不便,农民运输能力低下。因素之七:产业标准缺乏或严重落后我国马铃薯加工产业起步很晚,各种必要的产品标准、行业标准没有建立健全,与快速发展的行业需求有相当大的差距。如工业薯种和脱毒薯种缺少相关的、统一的技术标准,商品薯和种薯也没有规范的区分标准,造成种薯市场混乱,生产效率和质量低下。变性淀粉、全粉、薯条、薯片等工业产品也没有制定相关的行业标准、产品标准,生产和销售处于盲目状态。粉类制品虽然制定过行业标准,但已严重落后,检测内容、检测标准和检测方法与现代食品安全要求相差很远。因素之八:缺乏产业沟通和行业协作欧美及各工业化国家,马铃薯行业都有不同形式的但紧密合作的产业协会,为加工企业与市场、政府、农民和相关行业的沟通提供全面的指导和服务。政府高度重视行业协会的地位和作用,凡涉及与行业相关的计划、预算、政策、资金等都需经过行业协会的评估和认可,才可实施。我国的加工企业目前还处于“春秋”时期,画地为牢、各自为战、封闭保守、胡打乱拼,使很好的、初生的产业就处于盲目无序、自乱阵脚,形不成合力的不健康状态。而行业协会也没有相关的地位和职能,仅是政府行政管理过程中可有可无的“顾问”。九大解决措施措施之一:制定政策 明确方向要紧密围绕国家产业发展战略制定明确规划、落实扶持政策、综合利用资源、资金、科技、人、财、物力等生产要素,统筹规划、科学引导、扶优扶强、限小限劣、优化产业结构。从国家主管部委到各主产省区,在制定产业扶持政策、优惠政策时,应注意从已形成规模和带动作用的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入手,强化示范、带动作用,促进优势产业的形成和发展。措施之二:开展清理、整顿、巩固、提高工作要制定行业规范、准入标准,建立健全各级监管体系和法律、法规体系。要强化各产区政府的产业安全观念、食品安全观念、遵纪守法观念,严格管理,规范行政,限制“小、散、乱、差”的发展趋势。对没有标准工艺、设备不能通过食品生产qs许可认证,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对环境造成污染的各类企业必须关停、取缔,对不合格产品严格禁入食品工业市场。措施之三: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和执法近年来,国家食品安全法规日益健全,马铃薯淀粉既有国家产品质量标准(gb/t8884-2007),又有生产许可认证“qs”标准审核体系,既有《食品安全法》,又有卫生检疫、环境保护等相关法规。国家监管部门和各产区地方政府应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安全和产品质量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相关认证、审核、审批条例,把好“资质关”、“准入关”。要通过加强产品质量管理、市场准入管理、食品安全、卫生管理、环保管理、资金管理等各方面,规范马铃薯加工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措施之四:从各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对目前已普遍实行的“农业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农资补贴”、“农机补贴”等惠农政策,明确规定将马铃薯纳入覆盖范围,享受粮食作物应有的待遇。对省级以上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技术更新改造、新产品开发、环保设施、循环经济、市场开拓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给予专项资金和贴息支持。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迅速解决马铃薯加工企业的贷款难、抵押难问题;由于马铃薯加工企业均为中小企业,而且为农产品加工业,银行一直认为风险大、利润低,不愿放贷,而且资产抵押极为苛刻;生产设备、产品、无形资产均不能抵押,房地产抵押率也压低到30%-50%,这严重制约着加工企业的生产能力;希望各级银行能从促进“三农”产业着想,放宽对马铃薯加工业的贷款政策、抵押政策。财政、税务主管部委应与时俱进,调整、改善涉及农产品加工、农业产业化的相关政策;应明确认定马铃薯淀粉、全粉属于农产品初加工范围,并依法享受相关优惠政策;解决高征收低抵扣弊端,将农产品加工企业收购农产品的进项税率调整为17%,与其它工业品持平。措施之五:加强产业化基地建设 构建产、销、加利益链条一方面,企业领导要充分认识原料基地建设是企业生存的物质基础,从经营思想、人力、物力投入上,把原料基础作为第一车间来建设。要通过增加投资,协调政策,多方位宣传、组织、引导企业周边的县、乡发展原料基地。要同基地乡镇、农户结成紧密的生产经营利益共同体,在种植计划协调、生产资料扶持、脱毒种薯推广、种植技术培训、机播、机收服务、交售运力组织等各方面,全方位地做好衔接服务,并通过价格保护、订单包收等方式提前落实,使基地农户种的放心,收的安心,卖的顺心,充分调动农民种薯、交薯的积极性。措施之六:解决产、学、研脱节问题让停留在实验室、实验田、科研院所成果柜里的品种科研成果切实与生产实践相结合,让科技转化为生产力,以期迅速提升我国工业加工品种推广、应用水平,扭转加工产业成本高、质量差、竞争力低、薯农收益低、抗灾能力差等落后局面。国家应制定清楚、明确的、发展适用工业加工用薯的科研规划和任务、目标。紧密围绕不同加工产业的指标要求,不同产区的自然、地理、气象条件研发推广各种专用薯、菜用薯、种用薯、脱毒薯的适用品种、适用种植、管理技术。并且明确规定以通过生产实践检验,具备推广、应用条件,可以产生独特经济效益、比较效益,并与种植业、加工业紧密结合,产生社会效益作为鉴定、验收、评奖、取得经费的权重指标。同时,要求各地种植、加工企业,特别是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必须坚持良种推广带动战略,积极同各地品种科研部门紧密结合,发展品种科研,推广工业品种和脱毒种薯。措施之七:制定产品标准、技术标准我国马铃薯产业,从品种、种植到各类加工制品,严重缺乏标准,产品标准、技术标准要与世界同步。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产业不走弯路,良性发展,才能规避技术壁垒、贸易壁垒,才有资格进入国际化大市场,也才能真正形成我国马铃薯产业的资源优势、区位优势地位。因此,希望国家主管部委,能高度重视马铃薯相关产业的标准制、修订问题,组织、责成相关行业协会、科研部门、主要生产企业紧密结合,从战略发展的高度,通力协作,以时不我待的精神,尽快制定、修订和完善与产业相关的各项标准和法规,为这一朝阳产业更快、更好地发展奠定基础。措施之八:优化产业、产品结构 提升科技创新水平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国家应针对“马铃薯综合开发利用,延长产业链,提升产业化水平”设立科研专项和攻关课题,鼓励重点科研院所、院校开展专题研发。同时,从政策、项目、资金上鼓励企业同科研院所紧密结合,全力开展产品创新、技术创新,促进深加工产业的发展和普及,促进薯类产业的加工利用能力。措施之九:重视和发挥行业协会作用行业协会生长于行业,熟悉和了解行业,代表行业的利益和发展诉求,是工业经济、市场经济运行体系中的重要环节。在为产业与市场的沟通、与政府的沟通、与农民的沟通、与相关行业的沟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指导与协调作用。为了掌握产业的实际情况,解决产业的实际问题,各级政府部门要切实了解、重视和发挥行业协会的职能和作用,加强产业沟通,协调产业政策,搞好产业的宏观指导和服务。综上所述,马铃薯加工产业是发展潜力巨大,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农业产业,也是覆盖、带动面广、直接关系“三北”及中、西部国计民生、关系三农产业和扶贫产业的重要支柱产业,必须加强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指导,以切实做到产业健康、科学、有序、可持续发展,使我国尽快成为薯类加工产业强国。(作者系中国马铃薯淀粉协会会长、内蒙古奈伦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作者:周庆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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